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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宜从中央层面制定残疾幼儿免费入读公办园政策

来源:保育员培训中心 更新时间:2020-10-11 07:22 浏览次数:
教育部近日就关于尽快全面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的建议答复称,当前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新形势,相应地,财政教育投入需要坚持雪中送炭,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力度,不宜从中...
教育部近日就“关于尽快全面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的建议答复称,当前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新形势,相应地,财政教育投入需要坚持雪中送炭,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力度,不宜从中央层面制定贫困家庭幼儿、残疾幼儿免费入读公办园政策。

10月9日,教育部官网刊发了上述对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130号建议的答复内容。教育部在当中介绍,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条件保障和教育教学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残疾儿童的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基本实现“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的目标。

教育部指出,上述建议实际是建议将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延伸至学前教育阶段。关于学前教育阶段免费教育,从政策层面上看,国务院已有明确规定: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明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教育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27号)明确规定,学前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统筹给予支持,地方政府为建立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制度的责任主体。

教育部指出,从发展阶段上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新形势,中央要求民生政策应“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相应地,财政教育投入需要坚持雪中送炭,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财力出现不可持续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力度,不宜从中央层面制定贫困家庭幼儿、残疾幼儿免费入读公办园政策。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继续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和引导地方落实好资助政策,提高资助精准度,同时,结合建议组织力量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研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有益的探索,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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