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五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全国通用,终生免审,出国有效。并作为境外劳务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1) 适用对象:从事该行业,有一定的行业工作经验。
(2) 申报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蓝底两寸照片 +学历扫描件(根据个人条件补充资料,具体详情咨询报名老师)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社局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政府机构颁发的,具有国家网站查询,全国联网,上岗工作或者出国工作的重要凭证,是政府唯一认证的证书